「台灣媒體亂象」: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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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詢問戴著眼鏡的小學生有沒有近視,或是問在泳池裡的女童在玩什麼<s>玩水</s>
** 像是詢問戴著眼鏡的小學生有沒有近視,或是問在泳池裡的女童在玩什麼<s>玩水</s>
* 甚至有將動物視作採訪對象的案例
* 甚至有將動物視作採訪對象的案例
** 最知名的案例是中天問牛:「你為什麼要撞人?」
** 最知名的案例是中天問牛:「你為什麼要撞人?」,民視問豬:「你為什麼要跳車?」


==文學素養 / <s>智商 / </s>作文能力問題 ==
==文學素養 / <s>智商 / </s>作文能力問題 ==

於 2023年7月26日 (三) 15:37 的修訂

台灣媒體亂象
CAUTION!本條目對新聞從業人員相關科系學生陳述事實不實指控的嫌疑,因此不宜觀賞
瀏覽條目時請保持冷靜,若出現心跳加速血壓增高等症狀時請停止瀏覽。
本條目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加以補充,範圍外的部份請另開條目。請將記者個人事蹟分流至條目臺灣新聞媒體優良記者列傳
編輯時請注意條目格式,例證限定在台灣媒體,並保持詼諧的語氣,切勿人身攻擊或寫入政治觀點,過度情緒性的字眼請留在回應欄。
由於本條目多數連結為新聞,時常會有失效的問題,若島民們發現此情形,請刪除該連結。
本條目被台灣妓者和台灣霉體人士等有心分子破壞的可能高達八成,請大家進行一個備份的動作


序言

檔案:Img5768.jpg
  • 台灣媒體亂象指的是台灣的商業媒體近年來[1]的脫節行為,其中又以新聞媒體最為嚴重,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等手段增加收視率或發行量之現象。
  • 相信近年來優秀妓者與霉體們的豐功偉業早已深植人心
    • 妓者是下等人當的職業!!
    • 臉皮要比城牆厚才能當記者。
  • 所謂的新聞專業在台灣指的是:腦補、自演以及寫錯字用錯詞的能力。
    • 電腦技能只要會用滑鼠及Ctrl+C、Ctrl+V即可。
    • 「老師我的孩子沒常識又愛起鬨,以後怎麼辦?」
      「雖然廚廚沒藥醫,不過可以當台灣記者啊。」
  • C4神奇海螺聯手都無法解決的問題。
  • /人◕‿‿◕人\<這現象比福島核災還難處理…
    • /人◕‿‿◕人\<你有甚麼願望嗎?
      我希望能夠阻止核電廠核能外洩!>(/|(▮ ◡ ▮)'リ
      /人◕‿‿◕人\<這恐怕有些困難。
      那…至少讓台灣記者安分一點吧?>(/|(▮ ◡ ▮)'リ
      /人◕‿‿◕人\<…
      /人◕‿‿◕人\<你剛才說要阻止幾號機來著?
  • 台灣鬼島化主要亂源之一(其實亂源很多,只不過大家最常接觸的亂源之一就是媒體)
  • 根據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表示:台灣雖然媒體自由度高但其新聞內容的可信度在亞太地區算是偏低的
  • 美國《外交政策》雜誌2014年2月底發表專文批判台灣媒體:台灣媒體濫用新聞自由、煽情媚俗而且內容低劣,把閱聽大眾變成殭屍。

媒體應有的專業素養與職業道德

  • 出自《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大眾傳播理論》:
    1. 媒體應該注意其對社會各類群體的教育影響力,而且不只是對於兒童。
    2. 要隨實際情況的最新變更,更新所傳播內容或要註明當時記錄的日期時間。
    3. 不可因誤導、欺騙、隱瞞接收者或誇大、貶低、扭曲事實,而使社會有負面效應或因而對某些群體和個體有不符合事實的偏見、誤解;
      但是,若不隱瞞,反而有社會負面影響,也不可以。
    4. 不可刻意蒐集某些沒變更頻率的相似事件,不同於以往的突然頻繁地密集傳播,而沒解釋這些事件的發生機率、屬性比例及持續期間、發生時間和地區,
      因而誤導接收者對這些事件與地區、時間、其他事物的發生時機關聯性和發生機率。
    5. 不可在沒說明意見來源和資料、消息來源的情況下,陳述任何人和自己觀察、臆測、修辭所得他人的
      情緒、心態、動機、看法、語氣、態度、言行、神情、感想…等及個人意見,更不能假借他人名義陳述之。
  • 以上幾點若島民看到頭昏眼花也無所謂,反正妓者自己也看不懂,期望他們遵守更是天方夜譚。

台灣媒體實際上的所作所為

檔案:Img5783.jpg
  • 「以天下八卦為己任,置他人生死於度外。」
  • 「最重要的新聞畫面是什麼?裸體加屍體!」
    • 一般來說讓此一觀念影響最深的來源是蘋果日報,但華視早在1970年代的社教節目「法網」中已經大剌剌地無碼呈現屍體了、連帶使當時其他兩台效仿。
  • 「最重要的新聞事件是什麼?醜聞加緋聞!」
  • 「最重要的新聞工作技巧:顛倒是非黑白!」
  • 「最重要的新聞工作方向:摧毀偶像藝人!」
  • 「最重要的新聞工作目標:創造明天的神明,打破既有的神話!」
  • 「台灣媒體這麼多,新聞怎麼報?亂報嘛!亂報就OK了嘛!」[2]
  • 「唯恐天下不亂!」
  • 「假新聞之名行綜藝節目之實!」
  • 「別管消息正不正確,先報再說啦!」
  • 「撰稿時嚴禁使用大腦,發現錯字一律忽略!」
  • 「遇到政客、財團及地方勢力新聞時,一先辨對方後台,二辨對方顏色,三看自家老闆態度,四看官方有沒有發佈新聞稿,五對自己的工作有沒有幫助,如果都有先捧再說!!」
  • 「所謂的終極的新聞報導,就是指我自身化為新聞這件事。只要使用了這招,我就會增加所有同業的收視率。
    • 實例:薛楷莉、陳勝鴻
  • 某台的新聞十誡
    • 詞義解:絕對不能做到的十件事情
    • 日後可以留著搧自己耳光
  • 請以後想當記者的人把上面的「媒體應有的專業素養與職業道德」背下來
  • 以上才是台灣優良妓者應有的表現,什麼McQuail的你落伍了啦

常見製造亂象的媒體

  • 電視台方面基本上除了客家電視、原視、公共電視等電視台 [3]與大愛電視外,大多數都在作亂,差別在於亂報份量的多寡。
    • 大抵來說,無線台(即過去的老三台,以及後來成立的民視)作亂成份比有線台來的少,但是在媒體間惡性競爭的洪流之下,無線台比起以前還是亂了不少(民視除外,它是本來就在亂)
    • 雖然一些宗教頻道報完兩成的正常新聞後,後面八成全是自家宗教行銷,但仍舊比一般電視台好很多。
      • 例如大愛就是在畫面上刻意打著「World News」,實際上所謂兩成的(可能還不到)「正常新聞」卻偏重在世界各地的天災人禍等負面報導,剩下再配合幾乎滿滿的自家財團在世界各地的活動(?)洗腦行銷新聞,極為明顯的操縱手法。
      • 「天災無情,人間有愛。」←咦,原來你們也會報導這個?
    • 公視則多為具有教育意義的節目、新聞,品質遠比其他民營電視台優質,而且沒有討人厭的廣告,類似於日本的NHK。[4]
    • 可惜的是以上新聞台的收視人口都極少。抬碗人的品味不意外
    • 回想起民國七零年代的傳統老三台,那乾淨的新聞畫面、優質的主播(李四端、沈春華、李艷秋等人)、嚴謹的播報內容,雖然和電視台林立的今日在比起顯得死板,但仍不失為台灣媒體歷史中一段單純的回憶;於今日放眼望去,電視上盡是華而不實、虛有其表的新聞,真是令人不禁悲從中來…(淚目)
  • 目前公認最大亂源是蔡衍明率領的旺旺集團[5]所收購的中國時報集團
    • 該集團具有中資背景,製造過大量造神韓國瑜等人、打壓甚至抹黑對中國態度強硬者的新聞
    • 此外長期對台灣的局勢放出悲觀評述,甚至以假消息迷惑他人,誇張到日本NHK製作了專題報導
      • 就算不論政治立場,其他方面的報導也有眾多爭議(請見下)
    • 旗下的中天新聞台在2020年11月遭到NCC不續照處置,形同遭到「關台」
  • 當然除了最代表性的中天,其他新聞台以及網路媒體譬如TVBS、三立、大紀元等等也不乏有不實報導等惡例不如問現在沒問題的有幾家
  • 平面媒體則與電視頻道相似,除了宗教性報章雜誌(例如人間福報等)、國語日報外,多數平面媒體的報導或言論內容都有所偏頗,或是過於血腥、暴力、煽情。(數字周刊吧)
    • 地方性平面媒體則是容易淪為某些有心地方派系的宣傳工具,拿寫給自己看的報導來自HIGH
  • 至於地下電台就又是另外長長一段的故事了。
    • 就連有些合法的電台也會在節目置入性行銷,如推銷藥物。
    • 所幸定期收聽電台的人口偏少,因此問題未擴大。

專業性 / 恥力 / 採訪問題

非常有勇無謀,造成警方困擾

  • 犯罪現場無論是槍擊案還是連環爆炸案,記者永遠會衝到警察的陣線前面幫歹徒擋子彈外加妨礙攻堅
  • 颱風來襲時總是第一時間衝到海邊連線,先做出錯誤示範後,再強調姐姐有練過一般民眾不要學。
  • 要是出事之後還可以加一則「政府做事效率差」的新聞,超方便的,你們有什麼不滿嗎
    • 2004年台視記者平宗正的殉職,時間一久,仍舊被業界給遺忘。

不顧妨礙到他人,只管騷擾採訪目標

  • 據傳黛安娜王妃的車禍事故就是為了閃躲狗仔隊跟拍而發生的。
  • 每當有發生火災便開著SNG車到現場,阻礙消防車進入災害現場,降低消防員的救災效率。
  • 若有人受傷,總是一窩蜂地擠到傷患旁邊,不僅阻擋救護車和擔架的動線,還使用鎂光燈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而且特別偏好拍傷者狼狽的臉。
  • 若是採訪明星就更瘋狂了,不僅偷拍、跟蹤、追車等事件頻頻發生,若是堵到車子之後還會使出包圍戰法,貼著人家的車窗玻璃猛拍,絲毫不尊重個人隱私。

在不適當的場合問不適當的問題

  • 在慈善活動中:「你對自己的私生活有何感覺?」
  • 在首映會中:「你目前有和○○○交往嗎?」
  • 在防災教育宣傳中:「你知道你的施政方針很糟嗎?」
  • 在災區:「你對政府有什麼不滿?」「無?下一位!」
  • 在武漢肺炎疫情高峰:「我們還要呈現現在還沒有社區傳播的假象嗎?」
  • 最令人不齒的是:如果你拒答妓者明顯離題、自以為恰當的問題,還會被記者寫一篇抹黑文攻擊。
    • 實例:「全聯先生省話又臭臉,拒回感情事」
      檔案:Img8801.jpg
      • 明明是你們腦殘在公關活動問他的私生活,都不會自己反省一下。

明知故問,不經大腦思考的白痴問題一堆

  • 「高不高興?/難不難過?」
  • 「你會不會覺得對不起社會大眾?」
  • 「你知道被害人的家屬很難過嗎?」
  • 「你為什麼要收賄?」
  • 問戴眼鏡蘿莉「你近視了嗎?」
  • 問殺人犯「你殺了人之後有什麼感覺?」
  • 問性侵犯「為什麼看到女學生要摸胸部?」
  • 問牛「你昨天為什麼要撞人?」妓者已經跟非人類溝通了
    • 衍生版本:問豬為什麼要跳車?
    • 衍生版本:問狗今天天氣如何?
  • 問某市長現在要走路回家?
    • 市長:不然要爬回去嗎(無誤)
  • 問被咬掉一半舌頭的嫌犯「請問你為什麼會這樣做?」
    • 這時候畫面字幕打出「…(沉默)」
      • 到底一個舌頭斷了一半的人除了沉默外還能回答什麼呀?
  • 火災現場問很明顯雙腳行動不便的老人「為什麼不逃跑?」,甚至被藥品廣告拿來消遣
  • (發現一具被分屍大卸八塊的屍體)「警方目前不排除有他殺的可能…」
    • \請人幫忙呀。/~ (′_ゝ`)    (゚д゚ )< 自殺能自己把自己分屍嗎?~ˍ (__つ / ̄ ̄ ̄/ˍˍ(__つ/ ̄ ̄ ̄/~   \/   /   \/   /
      • (゚д゚ )< …加工自殺也不是這種鳥狀況吧?
        ˍˍ(__つ/ ̄ ̄ ̄/ˍ
          \/   /
  • 於2012/8/7蘋果總編輯「馬維敏」公開寫了一則自婊文社論,題目是「老總手記:沒有蠢問題 只有蠢答案」;由於原連結可能被刪除,所以直接貼在K島供島民恥笑參拜。
老總手記:沒有蠢問題 只有蠢答案

2012年08月07日

「好奇號」登陸火星,媒體都大幅報導。
昨天和國際中心副總文英討論這則新聞時,請她務必要讓稿件內容深入淺出,拿一些簡單的問題去請教學者專家,
幫助像我這麼無知甚至愚笨的讀者,也可以看得懂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會有什麼影響?
從事新聞工作,很容易以為無所不知,不承認自己無知,有點常識就覺得有知識,有點知識就以權威自居。
於是,新聞愈寫愈艱深,把報紙當學刊,把讀者都當學者,不喜歡提出問題,且以為自己已經知道答案。
做新聞應不斷提問。
小時候不知道在哪裡看到這句話─「沒有愚蠢的問題,只有愚蠢的答案」,從此就始終記在心中,
後來發現這句話真好用,讓自己可以撇開面子去問各種問題,把顯得愚蠢的風險丟給回答問題的人。
我更發現,有些真正厲害的記者,不但從不裝懂,反而特別擅長裝不懂,
不斷拋出各種看似最基礎甚至無厘頭的問題,結果卻換得最精采的答案。
這種態度和方法,對於我們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尤其受用。
但是真要做到這一點,且隨時保持這種心態,其實並不容易,
畢竟,要敢暴露自己無知或願承認自己無知,的確需要一些勇氣。

總編輯/馬維敏
  • 此篇文章就是記者自以為問智障問題是為普通民眾著想的最佳證明
    • 你們想學韓愈不恥下問(出自中唐 韓愈《師說》)嗎?分清楚智障問題不恥下問再發文章好吧?

不管是加害人、被害人[6],一律強力騷擾,絲毫不顧他人感受

  • 「你知道爸爸、媽媽都被燒死了嗎?」
  • 「女兒死了你會不會難過?」
  • 「有什麼話想對小孩(已經死了)說嗎?可以說出來沒關係。」
  • 對受害者缺乏尊重又沒有同理心,很喜歡拍受害者家屬跪地痛哭的模樣,最後再來個臉部大特寫。
  • 在被害者被害時,一直到頭七、加害者判決出來、甚至被害者原本有什麼事未達成(例如被害者去求職、面試時遇害,身分是應屆畢業生等),一到這些時間點都能做追蹤報導
  • 如果在災區採訪,一定要拍到民眾向官員下跪的鏡頭。
  • 常常堵在死者的靈堂前等加害人來道歉、上香(你們通通龜在門口等著採訪,加害人就算想致歉也不敢來)
    • 如果加害人真的抱著勇氣來了,那一定要蹲下來拍加害人猛磕頭的畫面,如果有家屬毆打加害人的情節就更棒了
  • 請問妓者和攝影大鴿在拍這些畫面的同時有沒有想過當事人以後要如何恢復正常生活?親戚朋友會怎麼看待他們?
    • 加害人之中當然少不了毫無悔意、理應重懲的人,但是應該有超過70%(高達八成)的加害人是出於無心之過,出事後也願意全力補償的人吧?
  • 有時還會把加害人的行為合理化,或塑造加害人「悲劇英雄化」、「義賊化」的錯覺,根本就是對被害人落井下石。
    • 實際案例:陳進興、張錫銘
      • McQuail曰:新聞必須保持專業和中立,不能隨便對他人行為做出評論。不過現在的台灣媒體有專業可言嗎?
  • 反正你們抬碗人愛看我們就拍出來啊

記者採訪遲到,要求受訪者「重新演出」

  • 進階的則是記者於一旁當「導演」,讓當事者親自將事件或動作重新進行一遍,甚至還有會喊NG,再來一次。
    • EX:求職博覽會,假求職事件。
  • 當事人OS:遲到還這麼囂張

自我超級感覺良好,常自認為是正義的一方,權力無限上綱

  • 常有記者將「正義」、「知情權」和「自由」掛在嘴邊,但自身行為卻與口中所述不符。
    • 「警告你,別妨礙新聞採訪自由!」
    • 「不准碰機器!」
    • 「你沒有權力阻止我們!
    • 「不要推我!」
    • 「你為什麼打人?我可以告你喔!」
    • 「人民有知情的權利!」
    • 「是否當了明星/高官,就不再回答我們的問題?」
    • HA☆NA☆SE!
    • Today,we fight for freedom!」[7]

獨家新聞現象

  • 通常都是哪邊撞死人這種新聞,或是阿貓阿狗之類的,撞死狗也上過獨家新聞。
    • 更甚者出現過「工廠發生爆炸,嚇得附近野狗皮皮挫」還有「孕婦追垃圾車跌倒」這種無關痛癢的報導其實現在新聞十則有七則都無關痛癢
    • 要不然就是來自觀眾的投訴、爆料,不過大都以普通的消費糾紛普通的竊盜案件為主。
  • 網路影片只要別家新聞台沒播過即使在網路上眾所皆知還是無恥地打上獨家。大概是因為加個「獨家」就會比較多人看。
  • 而在中央社以後,又有中時集團有樣學樣,大肆報導韓國瑜支持者含粉相關的政治業配新聞。
  • 不符合以上條件者通常是業配新聞。不過想想要是真的有重大事件又是獨家,那其他電視台大概不用玩了

缺乏國際觀,不重視國際新聞

  • 僅對少數重大事件、影視明星、特殊節慶及體育賽事有興趣。
    • 如果死的人不夠有名(像是賈伯斯的等級),報導時間基本上不會超過兩分鐘。
    • 巴西森巴嘉年華、西班牙番茄節、泰國潑水節等知名節慶常被拿來當不到三十秒的片尾或是氣象報告的背景。
  • 如果非常有幸地播報了偽國際新聞,基本上就是台灣之光系列了。
  • 以2008為例,全台灣都知道陳冠希的淫照,但可能沒幾個人知道科索沃獨立事件;搞得知道科索沃獨立的人都突然變成專家學者,2011年獨立的南蘇丹可能也沒幾個人知道。
  • 2011年10月5日蘋果公司創辦人「史蒂夫·賈伯斯」逝世,全台灣所有媒體都將其作為接下來數日的頭條新聞不斷報導。
    • 但僅僅只隔一個禮拜、被譽為C語言之父的「丹尼斯·里奇(Dennis Ritchie)」在2011年10月12日逝世,卻幾乎沒被台灣媒體提到過,就算有報導也只用極小的篇幅…
  • 2011年全台灣都知道北韓獨裁者金正日在12月17日過世了,但真的沒幾個人知道為東歐民主奮鬥的前捷克總統「Václav Havel」在12月18日去世的消息(才隔一天耶!)
  • 以2012的大事好奇號登陸火星來說,在某些新聞台只能淪為新聞與新聞間隔時間的背景,而正在報導的卻是「兩女『林來瘋』,互毆打架」
  • 以2013年3月6日為例,全台灣都知道中華隊成功晉級經典賽八強,但是委內瑞拉知名獨裁強人總統查維茲逝世的消息卻幾乎都沒有人注意。
    • 不過這好像也不能怪電視台,因為不報導就會被批評不愛國\
  • 2019年7月18日時台灣用電達到高峰,而北極也傳出高溫紀錄,結果媒體都在關心菸品走私案,影響人類存亡的事完全被忽視
  • 國際新聞=中國新聞
    • 不過最近中國新聞的份量快要和台灣新聞一樣多了,也有奠弒台專門為中國新聞作專題報導,而且每天播出。(提前和祖國接軌=向中共示好)
    • 另一方面除了中國外,就以鄰近的日本、南北韓和美國的新聞最多。

未審先判,擅自抹黑尚未定案者

  • 2012年1月發生於日本東京都台東區小島二丁目的台灣女留學生殺人事件:事件發生後,日本警視廳還未發表聲明,台灣媒體卻早已將張姓嫌疑人的姓名、FB照片等等資料發佈出去。
    •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同條第二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筆者對法律不清楚,還望熟悉法律的島民補完。)
    • 反正霉體亂搞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你們島民都反應過度啦

尾行當事人的家人、朋友

  • 每當有事件發生,一大票記者就會立刻趨之若鶩[8]地擠到家當事人門口,不停使出電鈴攻勢騷擾當事人家人;只要採訪目標一出門,就立刻將目標團團圍住,緊接著便是一陣疲勞轟炸,如果能成功把目標逼瘋妓者就更高興了。
  • 只要你幸運地成為腥聞妓者的採訪目標,不管你是去公司上班、搭公車搭捷運、去市場買菜甚至是在自家門口散步都會被歹人記者纏上,如果答案不合記者胃口,便一直無限期問下去。
    • 如果你看到遠處有記者,請不要嘗試迴避他們,因為不管是追、趕、跑、跳、碰、100公尺短跑、400公尺跨欄、3000公尺障礙賽甚至是十項全能,妓者通通會不屈不撓地朝你邁進。
    • 因此可以建議體委會派優秀記者們代表台灣參加2021的東京奧運,成績一定會相當亮眼。
  • 實際案例2:2012年二月的報導,當大家為「林書豪是哪裡人?」鬧得沸沸揚揚時,身為台灣的優良妓者當然直接殺去林書豪的彰化老家,圍著林書豪的家人逼問[9]「林書豪是哪裡人?」,最後林書豪終於受不了,進而向外國媒體求助。
    • 外電內容:Jeremy Lin makes public plea for media in Taiwan to leave his family alone,give them space.
      Says they're being followed to work every day.
      • 語譯:林書豪公開請求台灣的媒體放過他的家人,留一點私人空間給他們。林書豪:「他們每天上班都被跟蹤。」
    • 你們把人家團團圍住再逼問「林書豪是哪裡人?」有意義嗎?想也知道會說:「阮孫係正港台灣郎!(閩南語)」,妓者們得到「台灣人」這個答案高興了沒?不曉得霉體再自爽什麼…

恐龍法官(?)

  • 用上次台北計程車司機強姦日本女學生的案子為例。法官依法裁判5萬元交保,結果司機潛逃到大陸。就說人民集體公憤,法官亂判。
    • 老實說,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裁定羈押是要有重大犯罪嫌疑加上有羈押的必要性(例如串供逃亡毀滅證據只是其中的幾樣列舉事由)
      • 人家大法官都解釋說不是有重罪就一定要羈押了,你外行的在那邊說什麼亂判、恐龍的。
    • 要羈押被告(應該是稱為嫌疑人比較洽當,但在台灣的刑事訴訟實務中沒有太嚴格的區分),必須由檢察官證明有可能逃亡或是湮滅罪證或串供的可能時,始有羈押的必要[10]
      • 檢察官只提出重罪而已,法官判定駁回其實是很正常的[11]
    • 釋字第665號
      • 嚴格來說這是司法制度的問題,加上媒體就變成亂上加亂

客觀性 / 腦補 / 報導問題

檔案:XIUqt.jpg
  • 在報導中對事件未審先判,通常出現在報導相反立場對象新聞時

中天在抗議行動的照片上控告陳姓大學生誹謗

  • 政治廚/工讀生退散
  • 蘋果矇對了,旺中比他們預想的還早且明目張膽的開始發神經。
  • 照片是中天自己的,被人拿來當素材用而已。
  • 看得出來還是有人想利用這勢頭,一個悲劇英雄已經出現,接下來誰得利誰吃虧還有得瞧,只能說這件事真的很亂。

媒體辦案

  • 明明只有少量且不足的資訊和證據,就能腦補完案情的經過
  • 對於自力調查蒐證的民眾一律稱作柯南至於柯南·道爾是誰就不太清楚了
  • 因為在台灣金田一的知名度較金坷拉低,因此很少稱作金田一。金田一淚目。
  • 八里雙屍案,妓者訪問謝依涵鄰居(而非警察)謝依涵可能的殺人過程

缺乏客觀性,報導經常參雜記者自身的觀點

  • 任意將次文化中的團體或人貼上負面標籤、污名化,導致現在許多人的錯誤觀念(例:動漫→色情、春吶→毒品趴)
  • 對於「宅男」一詞只照字面意思翻就恣意使用甚至定位,一直以來以污名化為主。
    • 以搜尋台視新聞出現「宅男」一詞為例:失業→宅男;不想結婚→宅男;被愛情騙子詐騙→宅男;買情趣用品被詐騙→宅男;報稅遇到正妹實習員→宅男
    • 最近則脫離字面翻的等級,硬將「宅」字與「NEET」畫上等號。
      • 後來又把「腐女」一詞和女性御宅族拉上等號。
    • 看到動漫畫就直接扯上宅,但平常還是會貶低宅,間接貶低ACG的地位
    • 至於女藝人自白最近喜歡某動漫作品(原作為少女漫畫)的男主角,跟媒體所謂「不愧是擄獲大批宅男的女神」有沒有顯著的因果關係,這就要問記者了。
      • 我也不相信投票給該藝人的14萬人次網友,有大部份都是ACG迷啊。
    • 甚至發明「宅女」、「宅童」、「宅經濟」等奇怪詞語[14]
    • 蘋果日報「宅男夯比基尼趴」,當日報紙頭版,宅男兩字印刷後的字體將近十公分平方半個憨八嘎大
      • 會進汽車旅館開亂交比基尼趴的不都是潮潮嗎www?
      • 也許根本沒有什麼宅男,或許人人都是宅男,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男孩女孩,只要媒體有心,人人都能夠成為宅
    • 而「宅」字的濫用至今疑似已發展為對內向者的歧視,連一般內向者都會被貼上「宅」標籤。甚至在報導凶殺案時若有相關證詞表示「兇手平日個性溫和」,媒體便會強調「兇手個性內向」或者下標題「宅男/女殺人」云云。
      • 愛德華・史諾登:「我愛玩RPG、我愛玩鐵拳、我愛看動畫,難道愛德錯了嗎?」
        雖然這是國外媒體搞的,但就是有台灣媒體注意到這點。該稱讚你們觀察仔細嗎?
    • 2014年中天藉鄭捷沈迷暴力題材遊戲一事大做文章,甚至指稱遊戲王為暴力遊戲青眼白龍表示
    • 2018年張雅琴報導孫安佐時,推測孫安佐想看的一系列動漫,包含GGO和超時空要塞Δ,還比出超時空要塞Δ中女武神的手勢而且還比錯
  • 經常顛倒因果,例如:這個人是個阿宅,毫無疑問他是無業和性格內向(而且這種因果根本是錯)
  • 炒作特定人物,憑空將某人封為「宅男女神」,卻欠缺客觀證據或來源證實有一定數量的人認為某人是「宅男女神」。
    • 就算有所謂的票選做佐證,實際上大多指的是「性感美女(女性藝人)」票選。雖然也是有新聞媒體自己辦過所謂的「宅男女神」票選啦…
    • 這班「宅男女神」所屬的事務所其實有在電視台或地章刊登廣告。被記者描寫得充滿魅力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 大概ㄋㄟㄋㄟ讚的都是女神吧
      • 其實宅男女神=女性+新人+胸大+性感=她是誰?
    • 而被炒作者往往在失去話題性後即人間蒸發,「殺很大」小姐[15]與「唸你」先生為其代表。

造神現象

  • 如中國富豪陳光標來台期間,各家媒體不停報導其行善、捐款事績。
  • 台灣手
  • 後來中天的豐功偉業更不用提了
    • 中天新聞:我們秉持公正立場報導

報導偏重負面資訊

「逆輸入」的國際新聞

  • 就是播出外媒報導的台灣相關新聞,連帶對台灣民眾製造出「連國際(媒體)也相當重視台灣」的表象。
    • 實際上外媒也就只是當作國際新聞在報導而已。

自然災害的蝗蟲式報導

  • 新聞一律只播死了多少人(越多越好),災情慘重畫面(越慘越好),你感覺如何?還有誰該負責?誰該下台?
  • 替新聞配上BGM或感性旁白,以強調災難或貧困人士的悲慘
  • 不斷把這些畫面重播了又重播了又重播,重播次數高達上百次。保安!可以讓人這樣重播了又重播,重播了又重播嗎?
    • 藝人倪敏然被推上螢幕七天
    • 藝人許瑋倫…很多天,非常的多天,多天到實在不行。
    • 2012年1月台人在日遇害要不是撞到選舉基本上一週跑不掉,就算檯面上當事人通通死光還有家屬可以掃擾跟日警可以批鬥
    • 連某縣縣長都對重播南瑪都颱風的過期災情發怒。
  • 也有不是災害,但卻持續疲勞轟炸的例子:胖達圓仔…很多天,非常(ry
    • 雖然這個是事主臺北市立動物園的問題比較大。
  • 跑馬燈,標題大字等文字特效攻擊
  • 台灣新聞對於311日本大震災
    檔案:Img5770.jpg
    • 許多新聞台拿國外新聞畫面看圖說故事,連請個翻譯都不願意。
      • 在當時,部分新聞台推出日本大地震一小時特別節目,有九成的時間都是重播畫面。
      • 一次特別節目大約一個小時,其中包含了20分鐘的逃難和屍體畫面、20分鐘的你感覺如何,還有15分鐘的誇大報導,剩下的5分鐘才是有用的資訊。
      • 當テレ東在努力穩定日本民心的同時台灣記者正忙著以聳動的標題引起台灣人對地震及核災的恐慌。害我都不能笑對岸搶鹽的蠢樣了
      • 有趣的是台灣還有些報導大力質疑日本首相及政府救災不力。看來有記者自認是災區皇民,平常有繳稅給日本政府的樣子
    • 「驚~這是日本嗎?千萬災民湧上街頭」
    • 「讓我們來看看畫面有多慘」「簡直是慘絕人寰」「這景像真是太可怕了
    • 某主播興奮的說著:「這是中央氣象局有史以來第一次發佈海嘯警報耶!」跟等著放颱風假的小鬼沒兩樣,問題是沒有海嘯假啊
    • 實際上海嘯幾十公分高就已經很危險了,只是以台灣的地形來說,要是花蓮淹到9公分的話,那日本早就沉了[16]
    • 其他更多台灣記者在日本311的採訪紀錄

置入性行銷

  • 台灣媒體普遍存在置入性行銷問題,即由政府機構、工商團體支付酬金,請媒體記者撰寫、製作宣傳性「新聞報導」,俗稱「業配」。
    • 常見的如XX美食、景點,如同旅遊或美食節目般。甚至有記者乾脆充當起節目主持人自演自High
    • 以影劇/娛樂新聞的名義,正大光明地幫自家偶像劇及綜藝節目打廣告。沒別的新聞能播了嗎?
  • 上述另外一種延伸,是把新聞雜誌類的節目剪裁成新聞播出。資源重複利用,更能輕鬆顯示自家新聞專業。沒別的新聞(ry
    • 更甚者,在當則新聞播報完後,就直接插入該新聞雜誌節目的廣告。
  • 台灣漫畫月刊雖然被某些媒體捧得好像台灣之光,還說要超日趕美,但實際上卻是比靠岸還更靠岸的民國百年經典悲劇

綜藝化

檔案:Img14080.png
  • 2011年底,華視新聞梁春姬事件:記者梁芳瑜戲仿北韓當家女主播李春姬來報導台灣總統大選,事後此事被台灣網友罵翻。
    • 事件最大問題出在模仿的時間點。李春姬當時露臉播報北朝鮮前領導人金正日病逝的新聞,華視隨即出現此摹仿
    • 唯一可取的大概是梁的顏藝

機密

  • 最有名的就是民國60年時兩位大記者的一報讓某軍事行動因曝光而取消。
    • 行動正確與否不是這裡的重點,重點是國家機密可以讓人這樣亂報?
      • 不是「報」,是「亂報」。
    • 幸好是爭議事件,而且後面還有個隱藏的超大靠山,不然兩位必定會成為沒有爭議的罪人。
  • 好萊塢電影中常有新聞界高層和政府高層互相連絡控管消息發布以減少動亂,這在台灣根本不可能發生。
    • 台灣?簡訊通知都來不及了,還控管咧。(近期的明顯例子可參考九月政爭)
    • 怎麼樣都不會被追究責任(不論是電視台、老闆、主管、記者),所以社會是否會因為任何消息出問題他們都不管。
  • 唯一好處是保護傘絕對不會選台灣做秘密實驗基地。其實塞錢給老闆就解決了,反而比在美國時要小心脫離控管的「個人」洩露消息更好辦。

資訊可信度 / 抄襲 / 著作權問題

缺乏專業知識而提供錯誤資訊或運動規則

  • 看過歷屆世足賽或奧運轉播的,應該都對那些閒聊鬼扯印象深刻。
    • 「二縫線變化球」領先世界的新球路
    • 林主播經典語錄
    • 幸好還有緯來體育台和民視體育新聞可以闢謠,主播有徐展元就好了
  • 看到手槍就是土製手槍,看到短槍就說是烏茲衝鋒槍,看到長槍就說M16。
    • 反正記者根本就看不懂那是什麼槍,會玩CS就好了
  • 聯合報:「日本新幹線在地震發生時可以在三秒內讓車子完全停下來」
    • 實際上是偵測到地震,在震波到達前3秒「開始煞車」。
      • 時速超過200公里在3秒內停下的負加速度約27.8 m/s^2約3G,所承受的力是3倍自身重量,並且裡面人因為慣性會直接往前撞,這可不是受傷就能了事的…除非你練過3倍界王拳
    • 是啊是啊,人家日本還有鋼彈呢
  • TVBS:「視覺死角」 M60A3戰車已奪3命
    • 「沒有後照鏡跟倒車雷達」請問哪輛戰車有這種標配?

做作誇大,毫無客觀性(新聞龍捲風)

數值換算自有一套規則

  • 偏好用營養午餐做金錢的換算單位(應該是從立委和議員那裡傳承來的)
  • N顆原子彈,X倍921地震,Y個台北101高,100個憨八嘎這麼大,通常記者的腦袋沒那麼好,可能是別人幫他們算的
  • 後來甚至還有用耳溫槍量室溫,油條測風切的奇聞

經常抄襲平面媒體、網路資料

  • 如PTT八卦版、Mobile01、Youtube、巴哈姆特場外板。
    • 其實不只這些,只要人氣夠的社群網站或部落格都可能有記者在裡面找新聞或炒作的話題(人氣高才有有新聞人所謂的「有網友表示」),只是上述三個網站或看板能找到的題材比較多。
      • 記者看不懂日文所以幾乎沒有NICO
    • 甚至引申出「記者快來抄」這成句。
  • 以直接翻拍的方法播報,甚至直接拿著攝影機拍螢幕(而且鏡頭還會晃,看來他們不懂得下載到桌面妓者不意外),但這些新聞幾乎都不予以證實,常以「有網友表示…」作為「客觀評價」或所有網友的意見。
    • 將別人上載的影片當作自己的獨家新聞,然後再河蟹原片
      • 曾經有業內人士說那是為了註明消息來源,所以要直接拿著攝影機拍螢幕,用以推卸責任
      • 其實網友留言都是媒體工作人員自演寫出來的
      • 目前拷貝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可能算是最有誠意的了
    • 311日本大震災,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日本方面新聞,其實都是未經授權的擷取CNN、NHK新聞畫面,或是日本人自拍上傳的影片。
      • 有時使用國外或對岸新聞畫面時,除未提示出處來源,甚至會把對方新聞台的LOGO打馬賽克或刻意用字幕蓋住。
    • 比較新的作法是放大原影片的畫面。
      • 下次看到新聞畫面變模糊的時候,請不要懷疑你們家養的狗怎麼聰明到會拿遙控器從HD頻道轉到SD頻道了。
    • 偶爾會抄Discovery或國家地理頻道的節目片段做成一則新聞。通常都用自然生態的部分,再自行加上標題(例如:毒蛇的可怕),並且由主播旁白隨便解說。
    • 在電腦前面連線報導,連LIVE都不用出門了最宅的明明是記者吧
  • 對報導內容未經多方查證即充當訪問內容,常見網路上惡搞文章與假新聞。
    • 三立新聞引用「民明書房」對破麻的解釋
      • 民明書房是日本漫畫《魁!!男塾》中多次被引用的虛構出版社。由於其「出版作品」內容多荒誕不經,或惡搞歷史人物、自然等知識,因此在惡搞文化中往往成為引經據典的依據所在。
    • 加水就能跑的車子
    • 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依葬身311海嘯
      • 一個月後,波多野結依用新的片子來否定這項傳言
    • 任天堂社長岩田聰去世,照例要對不熟當事人的閱讀者做個人物側寫用來灌即時新聞數……
    • 新台幣一百元、一千元紙鈔上的「壹」字
      • 記者懂得查字典、問教職人員、問集郵社老闆、問書法家、問央行,卻不會去查碑帖。
      • 這麼說來連鈔票正面的「華」字也印錯了,連自己國家的國名都印錯字,竟然還沒人注意到。
      • 某平面媒體拉不下臉,兩天之後發布的新聞還要打上央行「堅稱」。我說你錯就是錯,我找來的人也說你錯,你還敢矢口狡賴!
    • 多宗有關韓國起源的「新聞」,都是從PTT或鐵血論壇抄來的惡搞文
    • 反正起手式只要來個「據了解」、「據透露」、「據傳」、「據指出」之類的用以規避責任就萬事OK了。
    • 就算內容是記者腦補的,用「據推測」應該也萬無一失

胡亂提問

  • 採訪時提問內容不知所云
    • 像是詢問戴著眼鏡的小學生有沒有近視,或是問在泳池裡的女童在玩什麼玩水
  • 甚至有將動物視作採訪對象的案例
    • 最知名的案例是中天問牛:「你為什麼要撞人?」,民視問豬:「你為什麼要跳車?」

文學素養 / 智商 / 作文能力問題

  • 在ACG相關展覽或報導最常使用「我們記者也發現到,該展覽販售的作品沒有分級,易引發爭議。」
    • 你都成為了ACG迷公敵你還敢去偷拍?再說你們分不清「動漫展」和「同人展」的區別嗎?妓者不意外

時常扭曲原意,使用不精確的用語

  • 使用率第一的就是高達八成
  • 再來就是日文字的不精確引用、如「達人」,最有名的爭議就是「宅」這個字了。
    • 日本媒體有訂立「放送問題用語」,即新聞轉播禁止使用的詞語,不過台灣媒體由於太過落後或不想作繭自縛沒這種東西就是了…
  • 小三、事業線、吸睛、正夯之類的非正規用詞出現於報導上。
    • XX哥、給力、牛屄等對岸粗俗用語也很常出現。這裡是台灣呀!
  • 「爆紅」這個字爆紅,動不動就「傻眼」。
  • 常在社會新聞中說出「過失殺人罪」,但其實殺人罪是要故意引起而無法過失引起,因此嚴格來說應該是過失致死罪。
  • 校園霸凌事件頻傳的時候,「霸凌」一詞也被拿來濫用於不甚恰當的地方。
  • 把紅橙黃綠藍等顏色通通掛上政治標籤。
  • 傲嬌女半夜回家要聽「愛妳喔」逼瘋男友密告警察她酒駕
    • 這叫傲嬌不過下方FB留言似乎有事主友人說媒體把劇情掰的太豪洨了。

煽動性用語,「驚」「恐」萬能說

  • 為台灣新聞的常用修飾語,更甚者加上「!」作發語詞。
    • 結果現在連「!」都被濫用了,所幸「!?」目前還沒出現
  • 若新聞真的有到駭人聽聞的地步,那麼標題用「驚」「恐」其實沒什麼不對,但目前的情形是莫名其妙地就要「驚」「恐」。
    • 「驚」在台灣新聞用語裡代替了「突然」的意思,如「驚」見、「驚」現、「驚」傳、「驚」變、「驚」爆等。
    • 「恐」在台灣新聞用語裡代替了「可能」的意思,如「恐」升高、「恐」轉變成、「恐」被撤換、「恐」破萬人、「恐」創新低等。
    • 生活中的例子不勝枚舉,因此只舉出幾個較經典的。
    • 「驚恐」合用則代表「你們快點害怕吧!」的意思。
      • 有時候還會在前面多加一個「超」來加強(?)效果。
  • 現在的主流則是農場標題(讓重要度低的新聞以懸問標題賺取點閱)。

國文程度堪憂

  • 過多冗詞贅字,如「颱風現在正在海邊進行一個登陸的動作」
  • 承前項,像是現今的電視新聞標題中,也容易出現許多贅字。不外乎是為了加強語氣、增加趣味性、吸睛吸引觀眾目光等理由。
  • 扭曲成語原意如:「風雨過後,通往XX鄉的唯一道路可說是「柔腸寸斷」」
    • 比喻非常的傷心,肝腸為之寸斷,所以應適用在心情方面。
  • 「『救出』N名『罹難者』」
  • 「死亡人數「上看」XXXX人」不知道是股票還是彩券買太多,感覺很期待
  • 打棒球、打網球、打高爾夫、拍電影、打電玩的,只要能參加國際賽事或展演,一律都叫台灣之光(「飛躍的羚羊」「東方特快車」這類稱號不再有了紀政、郭泰源淚目
    • 不過記者自己大概也不知道「另類的台灣之光」跟一般的(?)台灣之光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同。
  • 把口語的句讀直接用在文字稿的斷句上。

錯字過多

無聊的諧音雙關

  • 某方面來說,是一定程度地反應了報導當時的媒體(大眾)聚焦重點。
    • 「輻」島核災
    • 「菲」常○○(2013年5月的廣大興28號事件)
    • 「醉」扯、「醉」無賴、「醉」上加罪、「醉」不可原諒

唸錯字

  • NICO的檀木
    • 其實新聞稿上寫的也是「彈幕」,而「彈」字也有破音ㄊㄢˊ的發音。
      • 不過ㄊㄢˊ作動作,ㄉㄢˋ作物體,此處「彈」不能唸成「檀」。

斷章取義,刻意誤導大眾

外語

  • 常在句子之間加入英文單字
    • 發音不標準
      • 愚蠢地導致不了解英文的人感到困惑

造謠 / 發神經 / 造假問題

爆炸

  • 福島核電廠海嘯事故,明明是氫氣爆炸、字幕卻不斷強調「福島核爆
    • 福島核電廠的爆炸是由於鋯合金燃料護套因冷卻水不足,在高溫下跟水蒸氣進行氧化反應生成氫氣,在蒸氣洩壓後於建築內產生爆炸,若真的是核爆的話整座核電廠早就被夷為平地了,不過記者很顯然完全搞不清楚核爆和普通爆炸之間的差距
  • 明明只是臉盆摔到地板上碎裂,碎片四散也能說成臉盆爆炸。明明只是普通的起火燃燒也能說成爆炸。
  • 爆炸的定義:氣體因受熱或其他因素而使氣體壓力增加,導致氣體快速膨脹,對附近的物體造成物理性破壞。通常伴隨著光、熱和爆音。

憑空把人從照片上鬼隱

  • 自由時報將《聯合報》發行人從大合照中抹去,平面媒體的競爭有這麼激烈嗎?
  • 看來自由時報的妓者也會PS

捏造、無中生有

  • 511台灣14級大震的明顯謠言,雖然造謠者是自稱王老師的人,但台灣媒體缺乏把關,大肆報導功不可沒,甚至有老人因此跳樓
    • 雖然內容很蠢,一開始知道的也不過他家附近的百來名信徒。
    • 全長2分多鐘的新聞,應該要負責闢謠的平衡報導卻只有短短15秒,而且還沒講到重點。
    • 滅絕恐龍的那顆隕石也「才十二」級,闢謠應該要像這篇文章一樣精彩才對啊,地球終了のお知らせ
  • FF馬賽克事件,明明沒有露點的刊物卻故意打上馬賽克,並強調是限制級來誤導觀眾。
  • 水災時蹲在水裡連線,造成「水淹及胸」之假象畫面。被路過的老伯戳破了
  • 大選開票灌票,災害死亡人數灌水,地震規模灌水。
  • 腳尾飯事件
  • TVBS周政保嗆聲影帶事件
    • TVBS於2007年3月播放了一則黑道人士亮槍恐嚇的「獨家」影片,聲稱是不明人士寄來的,其他新聞台紛紛跟進報導
    • 經調查發現根本就是該台記者幫黑道人士拍的。該台沒被撤照真是太遺憾了
  • 九歲女童上網援交事件(此為備份,以免原連結河蟹)
    • 經媒體報導一九歲女童為遊戲點卡刊登援交訊息,引起20多男競標,最後由一16歲少年得標。
      • 兩天後又傳出報導,實為女童誤入色情網站,遭歹徒拐騙引狼入室。
    • 眾多媒體未經查證誤報虛假誇大訊息,引起社會恐慌。
  • 自演事件
    • 菲勞買便當被拒
      • 《立報》記者串同朋友假扮食店店主,並接授訪問
    • 雖然菲律賓當局對船員被射殺一事表現得態度輕挑,但不代表傳媒能自製事件將事情升溫
      • 另帶一提該鏈結是香港的傳媒網站,可見台灣媒體的醜態揚名至香港
  • 用吸管挑魚骨
    • 錯誤的將吸管從魚尾插入後刻意將鏡頭對焦在魚刺上,並且表示完全沒魚骨。
  • 凶嫌沉溺電玩 落網胸前掛「遊戲王」卡(鄭捷隨機殺人事件)
    • 先不理報導《遊戲王》的相關內容是否正確[18],只是用一糢糊畫面就認定那是遊戲王卡片。
      • 然後訪問一位遊戲王玩家,認為那張可能是青眼白龍(但也有玩家認為那張更像闇黑天魔)
      • 同樣訪問眾多與事件無關的人物,然後認定兇手是御宅族。
    • 另外,同事件的報導中還連帶婊了神魔之塔(據傳鄭嫌喜歡玩的遊戲之一,跟血腥暴力完全搭不上邊)、英雄聯盟(同前,保護級多人線上戰術擂台類遊戲),大逃殺(高見廣春原著小說,與鄭嫌的原創小說混同)。
      • 儘管某些媒體有做出平衡報導,但都比不上一句「平常就宅在家玩殺人、格鬥電玩,最喜歡的是英雄聯盟及神魔之塔」來的有影響力
  • 北科大白飯事件
    • 除了有洗報導的問題,媒體引用的店家論述也前後矛盾。

ACGN / 次文化 / 包容心問題

TVBS報導幻影者

  • 標準的牽拖案例
  • 不用翻書就知道記者在亂寫,所以對比其他本事件的死不認錯態度更為經典。
  • 「我們尊重一切所謂的鐵證。」

「中視新聞6一下」報導初音感謝祭

  • 「現實跟虛擬已經傻傻分不清楚」,後來鬧到日本niconico都炎上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 宅男都去死

  • 台灣媒體亂象的產物,節目搭上媒體亂象的順風車對ACGN落井下石
    • 有勇士在節目上正面跟製作單位對抗,不過完全被鬼隱
      • 還有未經同意拆封周邊、捏造小說內容、對於解釋置之不理還刪除介紹的片段
      • 多年後知名的鋼彈coser馬大也在節目遭到類似對待
    • 黑澀會在節目中大喊去死的語氣跟態度相當激憤像被QB騙簽契約下海過一樣
  • 相關藝人事後都推說是製作單位搞的
  • 公然要求一個講不出罪名的族群都去死,這是什麼電影在迫害某族群嗎?製作人想做做看臺灣人的希特勒
  • 事隔13年後吳宗憲主持的中視節目綜藝大集合又邀請ACG愛好者參加節目,不意外地在報名階段就引起抵制,但至少已有收斂

K島制服板新聞事件

FF開拓動漫祭歷年被婊事件

世貿爽哥

  • 平心而論爽哥也沒比現實偶像的追星族更加瘋狂,比如卡卡迷為了搶門票的行為、或是每回韓星來台的機場迷妹大戰。
  • 國軍人才改造中心歡迎您

戰鬥哥

  • 翻拍兼醜化的評論
  • オタ芸在日本的偶像親衛隊很普遍、常見於演唱會,早安少女組和AKB48也都有專屬的ヲタ芸。
  • 聽不懂歌詞就說人喊奇怪口號。サムP是日本人臭了嗎?

市圖漫畫藏「色」郝尷尬(民視新聞)

  • 雖然主要問題為議員作秀做過頭漫畫輕小說傻傻分不清楚,但未經查證便直接報導的媒體也難辭其咎。
    • 如果用同樣標準的話,該台的「夜市人生」可能馬賽克就有得打了。
  • 奇怪,《乃木坂春香的祕密》明明是大家喊「給你錢快點做」的作品啊,怎可能有雜交情節?是不是爆料的在網路上抓錯抓到同人本了啊?
    • 《深海魚男》確實是有爭議,儘管很多反批議員的人只關注《乃木坂春香的祕密》。不過議員還是作秀做過頭了。
      • 另外爆料的人拿的圖是對岸的漢化組做的漢化版,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19]
    • 如果浪人劍客應該被禁[20],那三國誌、水滸傳、西遊記、封神榜、幾乎金庸的全部小說和一堆電影、電視劇集都要被禁了。

2011年漫博動新聞

  • 內容提及的少年T是NICO的網路歌手而非COSER,另外事務G應為事務員G
  • 連人家的名字和來歷都不清楚就肆意報導,這樣的新聞OK嗎?

卸責對象/ 嘴臉 / 牽拖問題

訴諸需求

  • 還不是你們「觀眾」愛看裸體+屍體!。一切都是為了「收視率」!

訴諸生活

  • 薪水太低,上有老母,下有…(下略5萬字)
    • 那是不是該多積點陰德呢
  • 有線電視新聞惡性競爭的業態,來自「上司」的業務壓力

牽拖政治

  • 電視台回應批評新聞內容:「請勿發表不理性的政治內容。」
    路人:「藍(綠)狗去吃屎!」
    • 曾有文章在完全沒編輯的狀況下,先被人罵藍狗下一樓接著被罵綠狗。
      • 原PO:「我到底是藍狗還是綠狗?你們搞得我好亂呀!!」
      • 工讀生乙
  • 黨工藉批評新聞之名行噴政治口水之實
    • 結論常常導向「統(綠)媒不意外」跟政治立場有關的內容
    • 與媒體對抗一站到後來連遮都懶得遮直接改版改名表述立場了
  • 基本上這有可能是媒體本身的手法,舉凡大眾認知中有顏色偏好的媒體遭到抗議時,總會跳出來反扣抗議者有顏色的帽子。

訴諸法律

  • 告天告地告南告北告乃翁[21],公務人員來擋就又哭又鬧兼耍賴宣揚新聞自由,遇上依法行政就聲請釋憲,小民敢擋敢惹就在報導內容加油添醋,敢動手就傷害毀損告到你垮。
  • 雖然這些記者們平常對於破壞法律秩序安定性不留餘力,等到自己反被侵害再來喊「法官救我啊」有夠不要臉

比爛

  • 通常會放低級大絕:港媒陸媒一樣多爛或更爛。
    • 再強調一次,這裡是台灣啊!
  • 或是在西方國際媒體出包時大力嘲笑,如IE假新聞。
    • 殊不知人家出包時的正面處理態度,不像台灣媒體總是裝沒事或使用河蟹大法。
    • 人家有百年歷史的世界新聞報因為一起竊聽事件就關門大吉,台灣媒體做假新聞都報成這樣,跟蹤跟拍哪一項沒做過?就是沒聽說過因此負責的記者。
  • 有時則會報一下國外極端例子來證明自己水準比較好,例如脫衣主播。
    • 人家脫衣主撥打從一開始就擺明是在「特殊時段撥的特殊系列影片」,這種行為就像是在問喜劇片裡的人為何行為可以如此愚蠢一樣。
      • 你會去問A片裡的劇情為何要做愛嗎?

常見河蟹大法

  • 對網上被披露的出包新聞影片,提出版權申訴進而刪除。
  • 對出包的網路新聞默默自刪。
  • 在自家討論區內不論和氣建議還是率直批評一律刪文並封鎖IP。就是沒有要改的意思啦
  • 潛伏於各熱門網站,偽裝成廚適時轉移焦點。
    • 比如那個在回應扯探索頻道下水的老兄,流言終結者超有趣的,你有什麼不滿嗎!?
  • 放大「只有批評沒有意義。」的論調。
    • 說起來,不提出閱聽人能做的事只會講這種話跟自己口中的只會批評有什麼兩樣?你確定批評的人都是真的只有批評不是電視早就全年關閉嗎
  • 事過境遷。
    • 當年腳尾米當事人逼不得已對三立等各媒體的追殺作出回應之中「這一粒腳尾米 嚥不下」「請支持腳尾米」,後者在大家太過尊重著作權以及時間摧殘下已正式宣告被河蟹拆吞入腹,當事妓者是何人也難以考究。

見笑轉生氣(訴諸資料來源與後製、其他)

  • 我只負責報導,不負責查證!
  • (被腳尾米後)痛批學生造假欺騙電視台,非常不道德
  • 妓者被婊到惱羞成怒哭哭喔wwwwwwww
  • 都是打字小姐的錯。為什麼不說是你出生在這世上的錯
  • 有些護航的更是大言不慚:日本媒體才該和台灣學習
    • 你們才得跟日本媒體上一課才對,自以為是新聞台很了不起喔??
    • 自己爛到不行還有臉說別人應該學自己,這麼厚顏無恥的發言日本媒體絕對做不到
    • 強烈懷疑為新聞業人士
  • 將別人上載的影片當作自己的新聞,然後再河蟹原片
  • 50萬人變成35人效仿大陸媒體

護航論點的邏輯漏洞

  • 收視率(參照回應連結)
    • 「記者腦殘」已是人人能說出口的常識
    • 十幾年來,拒看新聞的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小鬼長大了要嘛早早被荼毒過要嘛耳濡目染都會認清真相,
      並影響下一輩跟周遭老人;手法千篇一律,老人家也是會膩的,青年更不用說早就能判斷事實。
    • 在持續得罪老人跟討好不了新人的狀況下,收視率到底哪來的?(如果不是靠作票就是台灣高齡化太嚴重老不死的太多了)
  • 謀生
    • 這是最多人採納的記者腦殘的藉口,所以我們來解幾個問答題:
    • 殺手接到工作要殺人,他要靠自己本事去殺人還是用自己要生活的理由要求對象乖乖給他殺?
      • 殺手在工作途中被對象自衛反過來幹掉了,他能合理責怪對方幹掉自己嗎?
      • 所以記者到底憑什麼說是為了謀生所以要迫害人們、危害社會的?
    • 記者是記者,是可以選擇的職業。
      • 自己選擇要去迫害人(殺人),反過來被婊了竟然想責怪對方不體諒自己?說自己是被逼的?
      • 如果不造孽會死,那真的拜託去死吧
    • 殺手不想死,那對象就想被殺嗎?殺手竟然想把責任推給對象說是對象讓別人想殺他。
      • 更不用提還有上面收視率造假的問題了,加起來一起看…大家自己做結論吧。
    • 何況記者的職責不是傷害他人,行動時可三思

眾多受害者們

  • 災民(難民、心靈衝擊,加劇痛苦)
  • 司法案件相關
    • 刑事/民事案件受害人(心靈衝擊,加劇痛苦)
    • 刑事/民事案件施害人(變相嘲諷||精神施壓)
    • 犯罪嫌疑人(未經法院宣告有罪,無確實證據證明其有罪)
    • 犯罪、違法者(法院已宣告其有罪,執法機關對其開出處罰單)
  • 社會人物
    • 富豪
    • 政要(不論藍營或綠營,只要有有政治報章存在,最少有一方被攻擊)
    • 明星
    • 運動員
      • 林書豪
  • 網路人物(見「陳O智」)
  • 公務員
  • ACGN愛好者/御宅族(只要能讓記者能聯想到「宅」,阿宅躺著也中槍)
  • 競爭對手(要攻擊對方才顯得自己一身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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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一般認為是香港蘋果日報進駐台灣後
  2. 以上皆摘自全民最大黨的芒果亂報
  3. 公共電視是台灣公營的電視台,理論上是不會作出什麼亂象,要是也跟著作亂那台灣根本就沒救了
  4. 但是從兩者政府提撥經營電視台的資金可以看出台灣在這方面比較不受重視,公視也因此無法跟民營電視台抗衡競爭,因為官員也愛看台灣新聞
  5. 正確全名叫旺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早期本如名字一樣是賣零食為主,後來事業有成後於2009年開始併購台灣的多數親中媒體業
  6. 當然也包括兩方家屬及親友
  7. 戰爭片常用對白
  8. 國文小常識:「趨之若鶩」從鳥、「心無旁騖」從馬;法院都做出判決囉~
  9. 用詞絕對無誤,請有興趣的人看看當時的新聞
  10. 台灣刑事訴訟法101條,請注意羈押只是用來保全嫌疑人可以順利出庭接受審判或是保全罪證不會被消滅,但不是用來處罰人的方法
  11. 可參考台灣大法官解釋665號,要求在嫌疑人有成立前述101條1項3款的重罪之可能外,也必須另外加上有逃亡或湮滅罪證之可能,始能夠羈押
  12. 竊盜的定義既然是要求要破壞所有人對物的持有關係 而變成自己對該物有持有關係 因此在有物歸原主下 如何有破壞所有人對物的持有關係之可能
  13. 因為耗掉別人汽油的部分還是有可能因為享受到利益而有成立竊盜罪的可能,但檢察官通常會因為這種利益太輕微而不起訴而要行為人賠給人家
  14. 語言學上稱為逆綴造詞法,著名例子有由「hamburger」衍生出的「-burger」詞綴
  15. 其實到目前仍有電視劇、電影等影劇演出,在2013年的第50屆金馬獎榮獲最佳新演員獎。
  16. 另外1960年智利發生了目前紀錄以來最嚴重的大地震,以距離來說,到台灣的距離比到日本近、但是實際上智利大地震產生的海嘯卻對日本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但是台灣卻沒有災情傳出。可見台灣的海岸地形不適合海嘯發生,基本上海嘯很難入侵台灣本土
  17. 其實這個例子也可以解釋成是臺語唸法。
  18. 青眼白龍是攻擊力最高,毀滅性高、海馬瀨人的代表牌…
  19. 實際上,臺北市立圖書館在議員質詢當時,並沒有任何一個分館有收漫畫版的《乃木坂春香的祕密》。
  20. 這屬於圖書館因圖書管理需要而自行做的分級,並非法定分級,所以標準會比較高。
  21. 陸遊《示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