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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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有公認最強的法律團隊,相傳任天堂要控告任何公司和人都是戰無不勝。 | * 擁有公認最強的法律團隊,相傳任天堂要控告任何公司和人都是戰無不勝。 | ||
** 需注意的是除了法律部外,一般專利相關訟案是由知識產權部門負責,不少網民口中的戰績其實是來自後者 | |||
** 經典一役是當任天堂推出遊戲《Donkey Kong》時,美國的電影公司控告任天堂侵犯他們的電影《King Kong》的版權,但在法庭上任天堂的律師團以電影公司並沒擁有版權(金剛的原作已超過版權年限成了公眾材),反而控告電影公司的遊戲侵害任天堂版權,結果反而是電影公司要賠錢給任天堂。 | ** 經典一役是當任天堂推出遊戲《Donkey Kong》時,美國的電影公司控告任天堂侵犯他們的電影《King Kong》的版權,但在法庭上任天堂的律師團以電影公司並沒擁有版權(金剛的原作已超過版權年限成了公眾材),反而控告電影公司的遊戲侵害任天堂版權,結果反而是電影公司要賠錢給任天堂。 | ||
** 任天堂的法律 | ** 任天堂的法律團隊一戰成名,雖然任天堂並不常採用法律手段,但只要動手幾乎都是有必勝的把握。因此2017年《[[白猫プロジェクト|白貓Project]]》的Colopl被任天堂控告侵害其技術專利時,業界一致看衰Colopl<ref>最終以33億日圓賠償金和解</ref>。 | ||
** 雖然任天堂的法律 | ** 雖然任天堂的法律團隊公認強悍,但甚少對同人出手,最多也只是出聲警告<ref>很多遊戲公司都會私下向同人組提示不能畫某些作品,如KOEI TECMO就要同人組別踫DOA,所有時些作品的18禁同人突然大量減少就可能是遊戲公司桌下有動作了,而這種做法是任天堂開始的</ref> ,相比起為了《心跳回憶》跑去告同人組而鬧得天怒人怨的konami,任天堂對於同人組都是盡可能避免訴諸法律,可以私下解決都盡量私下解決。 | ||
*** 當然在無法以和解情況下解決仍然是會任稟法庭。 | |||
* 由於'''任'''字在中文圈是姓氏之一,又有多年與玩家相伴的親近感,因此在中文圈的暱稱就是'''老任''',以擬人般的形象在玩家之間口耳流傳 | * 由於'''任'''字在中文圈是姓氏之一,又有多年與玩家相伴的親近感,因此在中文圈的暱稱就是'''老任''',以擬人般的形象在玩家之間口耳流傳 | ||